劳动合同的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不一致时,应以实际履行情况为准。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加付赔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加班工资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结论:加班费的计算应以您实际发放的工资为标准,而非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较低工资。
行动建议:
收集并保存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请务必收集并妥善保管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正式沟通,明确提出您的主张,即加班费的计算应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
行政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携带上述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差额加班费。
申请劳动仲裁:若行政投诉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差额。这是解决此类争议的主要法律途径。
提起诉讼: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请注意法定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之日)起计算。请务必及时行动,以免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