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诉(主要为了维护自身权益)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责令经营者改正或赔偿时,可以进行投诉。常见的可投诉情形包括:
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 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损坏、功能失效等。
- 购买的商品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其明示的质量状况。
- 购买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但需注意,举报可能更直接)。
- 接受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服务质量低劣。
- 商家未履行售后服务的承诺(如拒绝保修、维修质量差等)。
合同违约:- 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如预订的商品没货、预订的服务未提供)。
- 经营者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更改服务内容、提高价格、取消订单)。
- 经营者未按约定履行“三包”责任。
价格问题:- 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不清晰。
- 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如虚构原价、虚假打折)。
- 收取不合理费用(如强制收取餐具费、开瓶费、服务费等)。
- 未按标价收费。
虚假宣传与误导:- 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未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全面信息。
- 强制交易或搭售商品/服务。
- 利用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预付卡(消费卡)问题:- 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
- 经营者关门停业,未退还卡内余额。
- 经营者单方面设置不合理的退卡条件或收取高额退卡费。
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食品):- 食品过期、变质、混有异物。
- 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如无生产日期、厂家信息等)。
- 餐饮服务场所卫生条件差。
计量问题:
二、 举报(主要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当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使自身权益未直接受损,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制止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常见的可举报情形包括: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的商品;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劣质产品。
无证无照经营: 经营者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件从事经营活动。
严重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如大规模销售不合格产品、系统性价格欺诈等。
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
违反广告法: 发布虚假广告、违法医疗广告、违法教育培训广告等。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诋毁商誉等。
违反产品质量法: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 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管理不规范。
违反标准化法: 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需反垄断执法机构处理)。
重要提示
- 证据保留: 无论是投诉还是举报,保留好相关证据非常重要,如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订单截图)、合同、商品实物或照片、宣传材料、沟通记录(录音、聊天截图)等。
- 选择正确渠道: 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或APP)、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 投诉与举报的区别: 投诉主要解决消费者个人与经营者之间的民事争议,目的是挽回个人损失;举报则是揭露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目的是让监管部门查处,维护市场秩序。有时同一事件可以同时进行投诉和举报(例如买到假货,既投诉要求赔偿,也举报制假售假行为)。
- 实名与匿名: 投诉通常需要实名,以便联系和调解。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监管部门会为实名举报人保密。
- 合理预期: 投诉举报是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但结果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法规是否明确、经营者是否配合等。对于复杂的纠纷或索赔金额较大的情况,可能需要同时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
当您遇到上述情况时,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既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参与社会监督、促进市场环境改善的重要行动。